丁局長說完之后就直接離開了辦公室,眾人雖然有些生氣,但畢竟是局長的命令,所以幾人也沒有說什么。
“我們這剛回來又要走,以前怎么沒有想到做警察是1件這么累的事情。”
“行了,有抱怨的功夫你還不如趕緊回家收拾東西。”
眾人都回家收拾東西,只有李歡和陳柏沒有回家。
“李歡,莊州的這個案子能查到多少?”
“莊州的這起連環殺人案,是從1988年開始的,當時正是夏天,1個在礦場附近巡邏的保安發現了1具女人的尸體,但是由于當時那個特殊的時期,刑偵手段還沒有現在這么發達,所以當時警方并沒有找到什么證據。之后大概是過了3個月左右的時間,第2起案子發生,但是警方這次依舊是沒有找到什么證據。”
陳柏抽出1支煙點燃,就在這個時候白宏偉和吳迪1起進門了。
“陳柏,你不回家收拾收東西嗎?”
“宋安春給我收拾了,我不回去就是想提前了解1下案件。”
白宏偉點點頭,隨后問道。
“怎么樣?看出點什么沒有?”
“能在內網上查到的案子1共有5起,而莊州警方既然將這5起案子合并,就是因為這幾起案子有幾個共同點。第1個,就是兇手全都是左撇子。第2個,就是受害者都是十8歲到3十5歲之間的女性,第3個就是死者都是被兇手1刀割喉,當然還有最重要的1點就是5個死者都遭到了侵犯。”
陳柏說完之后,吳迪也是開口說道。
“是啊!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莊州警方將這5個案子并案偵查不是沒有什么問題嗎?”
“對,你說的沒錯,但是其實這個案子卻并沒有這么容易,首先我查到在莊州發生的這樣的案子并不只是5個,但是不知道為什么當初莊州的警方卻并沒有將這些案子也并案調查。還有1點,就是第1起案子和第2起案子發生的時間很接近。但是第2起案子和第3起案子之間卻足足隔了1年之久,如果說這真的是1個連環殺手的話,那這1年的時間他干了什么?而第3起案子和第4起案子之間卻只有1個月,為什么兇手沉寂了足足1年的時間。這1年的時間,他發生了什么?”
不光是吳迪,現場所有人都對陳柏的話陷入沉思,沒錯如果這真的是1個兇手做的,那為什么兇手會足足間隔1年的時間才繼續作案呢?
“行了,我們現在自己想這些是沒有用的,只有等我們到了之后和當地警方了解了事情經過之后,我們才可以對這個案子有更詳細的判斷。”
“是!”
眾人到了莊州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但是讓陳柏沒有想到的是,剛下飛機的他們只看到了1個穿著警服的小伙子站在機場迎接他們。
“白隊長,我叫宋陽,各位遠道而來辛苦了,幾位先跟我回招待所休息,有什么事情我們明。”
“不用,我們沒有這么嬌氣,趕緊帶我們去現場看看吧!”
聽到陳柏的話宋陽有些吃驚,陳柏看到宋陽的樣子笑了笑說道。
“很簡單,我們的飛機不但沒有晚點而且還早到了,所以能讓你這么著急的估計就是剛才你們隊長接到有案子的電話先走,行了趕緊帶我們過去吧!”
莊州礦場,衛青站在山坡上看著身旁男人問道。
“老柯,怎么樣了?”
“死者女性,年齡大概在2十5到3十歲之間,死因是被利器割喉而死,從兇手下刀的方向來看,兇手是個左撇子。”
衛青點點頭,看了看旁邊的電動車說道。
“死者估計是附近工廠的員工,在下班之后路過這里,兇手提起埋伏在這里,死者因為想要方便所以下車,但是沒有想到剛下車就遭到了兇手的偷襲。看來,這次的這個案子又是之前那個混蛋做的。”
“不,這不過就是1個模仿殺人案罷了。”
衛青回過頭,他看到自己背后站著幾個人。
“誰啊?案發現場閑人免進啊!”
衛青剛說完,白宏偉直接拿出證件。
“這不是你們說的,讓我們來幫忙嗎?”
“哦!濱海的人啊?真是不好意思,把你們叫來是我們局長的意思,但其實讓我來說根本就不需要,我們1定可以抓住兇手的。”
白宏偉幾人面面相覷,平時他們去什么地方幫忙,對方都是非常配合的,但是他們沒有想到,今天居然碰到了1個不配合的。
“是嗎?可是我想告訴你,這就是1起模仿作案,跟你們想要抓的那個兇手不是1個人。”
“你是誰啊?為什么這么說?”
陳柏伸了個懶腰,隨后走到尸體旁邊說道。
“這樣,我首先糾正你1個錯誤,死者并不是因為想方便所以才下車,而是兇手直接將死者從電動車上撲倒在地。我這么說有3點,第1就是死者的頭盔是散落在地上的,如果說死者真的只是下車方便的話不會將頭盔摘下。第2,死者的臉和手臂都有擦傷,這進1步的證明了死者是被兇手突然偷襲的,第3也是最重要的1點就是死者脖子上的傷口。我看了之前你們總結的這個兇手之前的5個案子,除了第1起案子之外,剩下的傷口都是十分平整的。但是,這個死者脖子上的傷口卻十分粗糙,雖然只是圖片但是我基本上可以確定,兇手使用的刀具十分鋒利,類似于剔骨刀或者是手術刀1類的東西,但是這個死者脖子上的傷口,1看就是菜刀1類的東西。”
陳柏說完之后,衛青還沒說什么但是蹲在1旁檢查的法醫卻愣住了。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對這個案子是怎么看的?”
“很簡單,首先兇手和死者肯定是熟人,這里的道路不算是很偏僻,但是會走這邊的人1定是熟悉這里的人,衛隊長說的沒錯死者是這附近的工廠女工,死者身上除了摔倒的傷痕之外,就是脖子上的傷痕。但是除了這些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1個傷痕,那就是死者左手無名指上的痕跡。這個痕跡是長期帶戒指才會有的痕跡,所以我們是否可以判斷,兇手拿走了死者的戒指呢?”
“你的意思是兇手是為了搶劫才殺人的?”
陳柏搖搖頭,有些無奈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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