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輝把錄音資料交給上級,雖然外人看來破獲的支是一件普通的命案,可領導們都心知肚明。不久秦輝就由一名普通小警察升任為重案組的一名小組長,依他的年齡來說,可謂是前途無量啊。
沒想到的是很快我們又再次見面了。
處理完審訊室女鬼的事情,我和二虎因為被限制離開當地,給爺爺打電話報平安后,索性就干脆在市區玩了兩天,反正我不用花錢,期間吳興明給我打過兩次電話,都被我直接掛斷了。
直到第三天,也就是我推斷吳瑤不會出事的最后一天,電話再次響起,我以為又是吳興明,剛掛斷電話,拿出來一看,竟然是秦輝。
經過上次的事情后,我對秦輝還是比較有好感的,做事,說話都比較直接,沒什么心眼。寒暄了幾句后,秦輝告訴我蘭蘭死亡的那個案件,現在由他負責。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秦輝就帶著我和二虎直接去了蘭蘭家,據她的母親說,蘭蘭是在臥室割手腕自殺的。
雖然尸體已經被送到了殯儀館,但是因為案件還沒有偵破,所以整個現場還保持了原來的樣子,床上的被子,床單,地上的血雖然已經干了,但大片的血跡依舊可以想象出當時的情況。
雖然現場之前已經由別的警察勘察過一遍,但秦輝又帶著兩個屬下仔細勘察了一番,依舊沒有什么收獲,現場也沒有發現其他的線索。
我突然想到今天剛好是蘭蘭死后的第七天,頭七命魂會回門,如果趁著命魂回門的時間,喚醒她的三魂,那豈不是就可以找到當天到底發生了什么。
秦輝見過審訊室的女鬼,所以是相信鬼神之說的,況且經過上次的事,他已經對我的話深信不疑,我把想法告訴他后,他想都沒想就直接同意了。
如果別人知道他一個警察跟著一個算命的瘸子抓鬼破案,應該會直接把我們倆送進精神病院,出來后秦輝就先讓他的兩個下屬回去了。
我還在打笑他現在官派十足的時候,在門口遇到了吳興明,他往常一起保持著一貫的笑臉和我們打招呼,處于禮貌,我對他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吧。我看了一眼李斯涵,對我我的目光后,她立刻低下了頭,估計是她告訴吳興明我們在這里。
或許是看出了我和吳興明之間有不愉快,秦輝借口有事先離開了,臨走前告訴我晚上八點,他會在門口等我。
他邀請我和二虎到家里吃飯,我看二虎一直站的遠遠的,就對他說:“吳老板,你女兒的事情現在牽扯到了警察,我現在是犯罪嫌疑人,就算不管你女兒,為了我自己我也不會讓她出事。”說完我叫了一聲二虎,打算先會酒店,等晚上再過來,剛好可以趁這個時間準備一些晚上用東西。
回去的路上,特意找了個菜市場,原本支想買點雞血的,但是找遍了市場,也沒有見到賣雞血的,最后支能直接買了一只雞,然后又在路邊找了一個小飯店,給了老板娘五十塊錢,讓她幫我們取了雞血后,直接做成大盤雞。
回到酒店,我用雞血和朱砂混合著畫了一些黃符,雖然這種紙質的符我用不著,可隨身帶一些總沒錯的。
一切準備就緒后,我躺在沙發上邊看電視,邊給二虎說一些今晚需要注意的事情和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剛說到一半,有人敲門。
開門后,是李斯涵,自從我和二虎從警察局出來后,就一直沒和她怎么說過話。李斯涵站在門口吞吞吐吐的,我知道她想說什么,就對她說:“你干爸的事情,你不用自責,我不會怪你的。”
說完我轉身準備進屋,李斯涵突然說:“他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希望你不要怪他。”
快到七點的時候,收拾好東西我和二虎打成準備去現場和秦輝匯合,可能是因為做警察的職業關系,秦輝早就在門口等我們。
蘭蘭的母親認定是我害死她女兒,所以對我充滿了敵意,雖然祖宗傳下來的規矩是頭七回魂夜,家人為死者準備好一頓生前還吃得飯菜后,就必須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可為了證明我的清白,我還是決定冒險讓她再見一次她女兒。
聽我這么說,她對我的態度才稍微有了緩和,讓我和秦輝進屋后,就沒再管我們,自己到廚房忙活,應該是在給蘭蘭做頭七的飯菜。
我看著她的忙碌的背影有些心酸,其實也不能怪她,中年喪子,養了十幾年的女兒,突然間就不明不白的死了,換做任何一位父母都會接受不了。
來到二樓蘭蘭的房間門口,二虎突然有點擔心的問我:“九娃子,你讓她在頭七見自己的女兒,會不會有危險。”
俗話說“棺材板上敲三響,方知自己是亡人”,可蘭蘭死后尸體一直放在殯儀館,或許她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如果突然見到自己的父母,不是她怨念加重變成孤魂野鬼,就是她的母親被鬼話迷惑,永遠沉迷在現在的意識里,當然我也可能因為破壞陰陽兩界的規矩而遭到反噬。
當然我并沒有把這些告訴二虎,還是一副假裝輕松的語氣告訴他沒事。
我在房門兩側分別放了一張黃符,又在黃符上面點了兩只蠟燭,然后又兩根蠟燭之間系了一根紅繩。
秦輝一直在旁邊看著我,等我做完后,他好奇的問我做這些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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