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這本書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來紀念從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過的日日夜夜。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會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沒日沒夜地寫《歲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會想得太多,因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時光已經(jīng)過去了。
我懷念那時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歡現(xiàn)在的自己。
《歲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許多讀者來找我說,希望我能將沈放和趙一玫的故事寫出來,我遲遲沒有答應。因為最初在我的腦海中,這兩人之間的感情是強烈的、絕望的、孤獨的。
也就是這兩三年的時間里,我去了一些地方,聽說了許許多多的愛情故事。遺憾的總比圓滿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愛的名義,因為自尊、懦弱、膽怯而做著傷害對方的事。在分開的時候流著眼淚對我說,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誰是無可取代的,和誰過不是一輩子呢,soulmate只是一個可笑而荒誕的夢。
于是我寫下了這個故事——《致歲月迢迢》,這樣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次。
我?guī)缀踉诿恳槐竞笥浝锒紩岬揭粋€人,我是十七歲的時候遇見他的。他轉來班上在講臺上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題海,不經(jīng)意間抬頭看了看,心想:天哪,這個男生真白,我泡一輩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這么白。我要是有喜歡的人,一定也要是這樣干干凈凈的,看起來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張愛玲的書。他看著書皮笑了笑,我們看著對方的眼睛,同時開口說:“哦,原來你也在這里。”
愛是天時地利的迷信,原來你也在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著堪稱少女殺手的白襯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個衣冠禽獸。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無非就是那點花招,走過他身邊的時候要故意大聲說話,有事沒事總往他那里湊湊,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證明我們是百分百絕配。
暗戀這件事,傷心傷肝,類似慢性自殺。我每天懷揣著小心思,在腦海里上演一百個小劇場。
一年后,我終于忍不住發(fā)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氣里寫了一封信。我有一個認識多年的朋友,她在廣州讀書,和我一樣愛而不得,每天要發(fā)很多很多條短信,一起悲春傷秋惺惺相惜。
寫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長途電話給那個朋友,一個字一個字地將信的內(nèi)容念給她聽。這么矯情的事情,我這輩子是真沒膽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話說得不好,虧得她沒有笑場。
我一邊打著電話,一邊繞著操場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記得那天陽光燦爛,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電話那頭被感動得稀里嘩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誰比較傻。
那就是十七歲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愛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書包的內(nèi)膽里,整日惴惴不安,想著再等一等,等到高中畢業(yè),我就把信給他。只可惜沒過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歡的女生。我還沒表白,就先失戀了,整個人都呆住,覺得痛徹心扉。
那是一個夏天的傍晚,同學都去吃晚飯了,教室里空蕩蕩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過飯回來,正好撞見這一幕,看我哭得慘兮兮的樣子,被嚇了一跳,問我怎么了。
“我再也不要喜歡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發(fā)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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