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雷斯繼續道,“警察辦案要講規矩的,不能只聽一面之詞,他說車里是阿杜桑,我們就信?總要見面談談。”
“隊長,我們應該派個人上前交涉,順便探明車內的情況,如果真的是阿杜桑……”
話到這里,已經沒有必要說下去,他們雖然很不爽蝙蝠俠,但要在放走蝙蝠俠和營救毒梟之間做選擇的話,肯定選前者。
吉姆抽了幾口煙,把煙頭丟在地上用力踩一腳,
“我來吧!”
“不行,你不能去!”
拉米雷斯也是搖頭,
“你是指揮,讓我去吧?!?
吉姆搖搖頭,“你們擔不起那個責任,只能我來。”
“我覺得還是不妥,萬一車里不是蝙蝠俠……”
吉姆摘下槍套、手機放在車蓋上,
“不管是不是蝙蝠俠,都要去一趟,當警察怎么會沒有風險?!彪S即打開喇叭,高聲道,“我是哥譚市警長吉姆·戈登,我身上沒有攜帶任何武器和通訊工具,先生,我想跟你談談,請不要開槍。”
吉姆·戈登高高舉起雙手,漫步向蘭博基尼走去。
看著不斷接近的人影,艾米麗本能地握住手槍,她不相信警察,尤其是哥譚市的。
盧克擺擺手,示意她不要多心,眼睛盯著前面的身影,表情多了一次古怪。
吉姆·戈登!
蝙蝠俠的老搭檔,未來的警察局長,記憶中他好像有個智商很高的女兒,也不知道上高中了沒有。
既然是吉姆·戈登,有些話可以談。
盧克搖下車窗,露出半只手的縫隙,把事先為阿杜桑準備的手銬丟出去,
“帶上這個,不要有任何想法,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吉姆·戈登沒有猶豫,撿起地上的手銬戴在手腕上,誰知鏈扣剛合上,表面冒出無數電流,電流順著手臂向上攀爬,整條胳膊都麻了。
吉姆大驚失色,本能地掙扎起來。
盧克出聲道,“電流只是暫時麻痹你的雙手,不會要你的命,現在你可以過來了?!?
吉姆·戈登輕吸口氣,暗道對方謹慎,居然想到這種方法,雙手經過電流沖擊,酸麻得厲害,抬都抬不起來,更別說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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