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頓低調的本意,出了烏鴉嶺,就會換乘黑皇,結果因為待在戰爭空間中太久,又忘了喂草料,戰馬瘦的一塌糊涂,顯然是拖不動他了,不過最讓他在意的還是荷瑪的話。
“你難道準備把靈魂坐騎徽章藏在口袋中一輩子?拿出點氣魄來好不好,還不如抓緊一切時間修煉,成長到讓鎮長和那些黑心傭兵不敢覬覦你的財富的地步。”
荷瑪覺得唐頓那里都好,就是處事太謹慎,雖然心細如發,但是也少了一股一往無前的氣場。
唐頓從善如流,不僅沒有換獨角獸,身上還穿著一套‘百人勇士’輕型皮甲,踩著一雙快到膝蓋的長筒軍靴。
破魔匕首陣雨插在靴筒中,腰間佩戴勇士短劍,再加上一副抿著嘴角的表情,整個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險者。
看著唐頓用匕首將皮甲胸前縫制的圣日德蘭尼亞帝國雙頭黑龍國徽刮掉,荷瑪覺得他太小題大做了。
盡管是制式裝備,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認出來它來歷的人幾乎沒有,再說才是精良中品級別,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經消失,外觀看上去也很陳舊,簡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騎士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裝備一樣,根本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還是趕緊弄一身卓越級別的套裝和常用武器吧,戰斗力會提升不少。”荷瑪建議,其實撕裂龍牙盡管是完美級別,可不管是附加特效,還是造型,都不適合唐頓。
“嗯!”
唐頓風馳電掣,在黃昏的時候,抵達了比薩鎮,然后被土路上一個小山包似的牛皮背包吸引了注意力。
“誰丟掉的包裹?”唐頓放慢了速度,尤其是看到背包旁邊還站著一只綠皮地精的時候,忍不住笑了出來。
地精身高不到一米,瘦骨嶙峋,只穿著一條破舊的亞麻布褲衩,身上還有一些干涸的血漬和被毆打過的淤青痕跡,臟兮兮的很難看。
當然,就算地精泡過溫水浴,打扮成足以參加上流宴會的紳士狀,以人類的審美觀來說,它們也依舊丑陋的無以復加,渾身都是綠色的皮膚,還有一對長耳朵和一雙大腳板,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和諧。
骯臟、卑賤,就是地精的代名詞,它們永遠和負面詞匯聯系在一起。
這只地精的脖子上拴著一個項圈,連接著一條耷拉在地上的皮帶,它看到唐頓,不耐煩地揮手,“嘁,嘁,快滾!”
唐頓瞪了地精一眼,隨后看到這個堪比成年犀牛體型一般大小的背包下面,居然還壓著一個六、七歲的小蘿莉,當即驚了一下。
“你沒事吧?”唐頓趕緊去搬背包,深怕把小女孩壓到。
背包里面不知道裝了什么,很沉,唐頓拎起來后,就看到小蘿莉因為雙肩上的背包帶子,被吊在了下面,雙手和雙腿都垂了下來。
“好餓!”小蘿莉嘀咕了一句,無力的眼皮眨了一下,“有吃的嗎?”
小女孩的聲音糯糯的,軟軟的,像甜美的糖塊一樣,很好聽。
唐頓解開自己的背包,拿出了一塊煙熏火腿和一罐蜂蜜,遞了過去。
小蘿莉仿若正在覓食的饑餓幼獸似的,小鼻子抽動了幾下,不等睜開眼睛,就猛的一撲,張開大嘴,咬向了火腿。
唐頓本能的收手,可還是慢了半拍,直接被咬住了,疼的他倒抽了一口涼氣,可是看著小蘿莉掛在手上,無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他也生不出一絲怒氣。
小蘿莉松開牙齒,掉了下來,不管不顧,捧著火腿一頓狂啃,那只地精顯然也餓極了,肚子咕嚕嚕的叫著,流著口水湊了過來,可是剛走到小女孩身邊,就被她一腳踹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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