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春桃說的,每人做兩套,李紅艷算了下布的錢,再加上工費,道:
“姐,一共是一千七百零八文,您給一千七百文就成,以后您常來照顧我生意!”
一共十二套衣服,才一千七百文,也不貴。
春桃問道:“這得什么時候能拿到?”
因為,春桃攏共做了十二套衣服,所以,得三天以后才能拿到。
白天只有她娘一個人在做衣服,李紅艷白天還要看店,只有晚上才能幫忙做衣裳。
春桃點點頭,三天也行,就三天而已,不急。
春桃給完錢,李紅艷給她寫了張字據(jù),上面衣服布料、顏色、尺寸、件數(shù),總價錢,以及時間都寫得清清楚楚。
絕對沒有糊弄的意思,到時候憑借紙條拿衣服。
要是春桃自己來,不帶紙條也沒事,只是防止別人冒充代拿衣服,把衣服給了別人,就麻煩了!
做生意,還是要小心些才是。
春桃沒想到李紅艷一個姑娘家還會寫字。
被春桃盯得有些不好意思,李紅艷解釋道:“做買賣要記賬,還要跟人對賬,不識字會吃虧。”
說著,李紅艷好像想起了什么,跟春桃解釋起字據(jù)上寫的是什么。
春桃當然看得懂。
雖然從二十一世紀穿越而來,可這個世界的字意外地和二十一世紀的字一模一樣!
這倒給春桃省去了很多麻煩。
只是,她身旁的三個小家伙一臉迷茫地看著她手里的字據(jù),對這一長串文字露出茫然的表情。
這擱現(xiàn)代,他們就是文盲!
雖然這里讀書的人很少,但是,會識字要方便很多。
就像李紅艷說的,做買賣不識字會吃虧。
就如這張字據(jù),要是她不識字,李紅艷在上面克扣布料,她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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