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會談的內(nèi)容就是關于靈悅mp3使用東芝閃存的事宜。
朗科和索尼不斷強調(diào),這件事不僅危害到了兩家公司的利益,更是危害到了東芝方面的利益。
索尼的代表田中四郎說道:“公司違反了相關的專利規(guī)定,向全世界做出了不好的表率,嚴重影響了貴司的形象。”
桌面上的話是這樣說,但實際上還是利益二字作祟。
索尼此時比較著急,是否擁有夏國的mp3市場這是一個小事,最重要的是長天科技居然掌握了鋰電池技術,而且還比自己的先進。
鋰電池在手機使用方面,索尼和摩托羅拉以及諾基亞等通信公司斷斷續(xù)續(xù)談判了接近一年。
其中諾基亞和摩托羅拉已經(jīng)在部分手機上使用了索尼的鋰電池,只是雙方還沒有完全合作。
索尼在鋰電池的應用上上面擁有完全的技術壟斷,他相信只要繼續(xù)談判,索尼和摩托羅拉以及諾基亞一定能夠達成相應的協(xié)議。
只是沒有想到在談判的關鍵時刻出現(xiàn)了長天科技。
針對這樣的新興公司,全球的財團都會采取同一種方式——在萌芽狀態(tài)將其絞殺。
因此長天科技及其下屬的靈悅公司都被索尼視作為威脅。
索尼這一次協(xié)助朗科和東芝交涉,就是希望能夠從生存方面阻擊靈悅的發(fā)展。
索尼和東芝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競爭對手,但是在面對夏國企業(yè)的時候,雙方肯定是合作伙伴。
靈悅采購東芝閃存芯片的事,東芝當然知曉。
當初東芝本則開拓更多的夏國市場的原則,因此在中間人的介紹之下,才和寧愿達成相關的采購協(xié)議。
東芝那時也沒有想到自己的閃存芯片會被應用在mp3上。
就是靈悅購的份額而言,這一點小錢對東芝來說算不上什么。
在索尼的牽頭下,東芝和朗科雙方再一次對閃存的專利進行了確認。
東芝生產(chǎn)的閃存將不能夠作為第三方公司二次加工的原材料。
如此以來,這對朗科控告靈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撐。
元旦前夕,朗科將更加充分的證據(jù)送到了深市法院。
其中就有東芝和朗科之間關于閃存專利的使用協(xié)議。
東芝還通過律師將靈悅購買其閃存的相關依據(jù)提供給了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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