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什么另他短短一年的時間就有如此蛻變呢?
夏朝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軍師知道這個人?”
“略有耳聞,只是他在越國眾多皇子之中并不突出。”
“不突出也有耳聞,看來這世上沒有軍師不知道的事情啊!”
“既然是來北疆,自然應該有所準備不是么?”
奚明煦點了點頭:“軍師說的在理,那么依軍師所見,這件事情如何?”
“我覺得他在找捷徑。”
奚明煦挑眉,看向夏朝歌的神色都變得不同起來。
“他造這武器,看起來非常費勁,而且成本昂貴,讓人覺得這根本就是愚蠢的行為。還不如造成本低,容易使用,可以人手一把的。”
夏朝歌頓了頓繼續道:“實則,他很聰明。越國地處北邊,本來就物資匱乏,花大量的成本去普及一個武器人手一把,代價是很大的,不劃算。”
“所以他要走捷徑,擒賊先擒王。他這槍,目標就是所有的將軍。奚家軍四支軍隊,八個主帥,加上你和奚老將軍,一個十個。這樣的武器,造十把,或者用十次,成本要低很多。”
“只要軍隊的領頭沒了,下面就是一盤散沙,不攻自破,這邊普及這武器要來得容易得多,所以他拿了羅將軍做試驗。”
夏朝歌這一番話說完,奚明煦看她的眼神徹底不同了。
今天開了一下午的會,大家意見各不相同,跟他有一樣想法,就只有夏朝歌,她一眼就看到了重點。
“軍師師承碧波山莊,果然不同凡響。”
“少將軍神色淡然,想必早就想到了,還是少將軍思慮周全。”夏朝歌稱贊道。
面上這么說,夏朝歌心里卻想的是,她武力碾壓大把人,智商碾壓大把人,但每當她把別人碾壓完了之后,她就發現奚明煦已經站在前面看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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